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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2009年5月

有缘难守

当想念成为一种习惯

距离无法拉长彼此的隔阂

只会

滋长思念的种子

当想恋成为一种感慨

忙碌无法停止寂寞的眷恋

只会

深陷得无法自拔

当相见成为一种奢望

深邃的双眸在泪眼中迷蒙

只能

期待来生再重逢

后记:纯粹哀悼一段久远的过去。

笔于:2/1/2009

P/S: 此文非诗。原来命名为《恋恋之语》,但如今重阅,觉得《有缘难守》更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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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诗人之爱诗篇

写诗的日子很短,作品数量也很少。

我明白,自己从来都不是个称职的诗人,对诗的认识匮乏,且还在探寻所谓“诗的意境”。

这一年来,断断续续地写了一些诗。

那些可能在他人眼里,不像是诗的诗,甚至或许是个肤浅的玩意儿。

但至少,我走出了这一步。

反正每个人的第一步,都不能决定他的未来。

这些日子,在好多个失眠的夜晚,

我都只能躺在床上,默默地对着天花板吟诗作对。

突然好怀念过去,随心所欲写诗的日子。

然后才明白,原来可以写诗

也是一种幸福。

过去,我没想过要公开。

今天,我跨出了这一步。

只为了纪念,我人生中这个阶段的各种经历。

后记:我不是诗人,却无法自拔地爱上诗。

编辑:31/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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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一个月

昨天是5月14日,正值我动手术后的一个月。早上8时30分,我到新山中央医院去复诊,照例给我的手术主治医生检查及治疗。我在牙诊室外苦等,由于昨夜再度失眠并只睡4小时,眼睛干燥且疼痛,所以我一直闭目养神。大约两小时后,护士终于念出我名字,而疲惫的我也缓慢地走进诊室。

我遵从护士的指示,躺下身等候医生前来检查。而后来了一位年轻女医生,告诉我主治医生在另一头忙着为其他病人看诊,所以由她先替我检查。她慰问我的情况时,我急不及待地告知那烦恼我已经的口腔问题。我的唇部逾10个部位生疮,上唇尤为严重,一整排牙床都成溃疡性,而口腔内壁左右两侧也各有好几个,使我进食、饮水或漱口时都会疼痛不已。她应允将给我药膏敷伤口,然后开始替我的伤口拆线。我心有余悸地将嘴巴打开,等待她取出大剪刀。屏气、呼吸!一二三……她每剪一根线,我都不免在心底狂叫一声。真不明白为何这么痛,而我上牙床还因此留血。这还加剧了我上牙床的伤势,看来口腔溃疡在短期内也无法痊愈了。

拆完线后,这位年轻女医生吩咐我在外等候主治医生。大约10分钟后,主治医生自行打开牙诊室,并吩咐我进去。我再次遵照她的指示,躺下身让她检查。医生发现我下牙床的两颗牙齿有点漏洞,于是拿了一个塑胶圈,在我上牙床右侧的第三个牙箍及下牙床左侧的第三个牙箍置放塑胶圈,以协助矫正及填补漏洞。过后,她也安排我照X光,以确定术后上下颚骨的重塑过程顺利。

当医生将塑胶圈套入上下牙床的牙箍时,我第一感觉那两颗牙齿紧绷,第二是说话时略带疼痛,口齿不清。回家进食时更严重了。那下牙床左侧的第三个牙箍还无大碍,但上牙床右侧的三个牙箍开始发痛。只要我将上下排牙齿咬合,那颗牙就会隐隐作痛。到了晚上,这个问题更严重了。我睡觉时不小心将上下排牙齿咬合时,那颗牙痛得我发狂,仿佛再度历经拔智慧牙的过程般,让人痛不欲生。

这两天我进食时都十分小心,以至之前耗费半小时至一小时的进食过程,延长至一到两小时。我原以为术后一个月疼痛将减轻,没想到因为一个突发状况而变本加厉。只好自我勉励:一切痛苦都会尽早过去。

笔于:15/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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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

曾经我也和你一样,因为没有所谓的“得天独厚”而觉得伤感,更甚的是自卑。

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回忆,直到我明白,别人可以看不起我,但我不能不看得起自己。因为如果连我都已放弃自己了,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你可知道千里马在被伯乐赏识及发掘之前,是一匹看起来毫不起眼的马,且常被他人蔑视与唾弃吗?(详情请浏览:http://www.epochtimes.com/b5/3/3/24/c11698.htm)

然而,事实上,千里马常有,但伯乐不常有。世上没有几个人像伯乐般,懂得慧眼识英雄。于是,现实中存在一些怀才不遇的千里马,它们可凭着不凡的好脚力及过人的耐力,日行千里,夜走八百,这是其他平凡的马所不能及之。然而,千里马却基于没遇上赏识它的伯乐,而变得郁郁寡欢、愁眉不展,且埋没了自己的专长。

但是,这些不被重视的千里马可曾想过,即使它没有遇上伯乐,依然可以独自离开马厩,凭着健实的好脚力,跑向森林、跑向大海,奔向无疆无界的大地?

在那段奔跑的历程中,说不定就能遇上赏识它的新主人。当然,新主人不是慧眼伯乐(因为伯乐在马厩就能一眼看穿千里马的好实力),却是因为千里马懂得自重,凭着信念与毅力,积极展现实力后而获得他人的重视啊!

只是,千里马是否能获得他人的赏识依然是个未知数,并且可遇不可求。

如果千里马无法遇到伯乐或赏识自己的主人,着实可惜。但是,千里马依然是千里马,它是天下稀有神骏的好马,拥有精壮的体魄与雄健的气宇。无论有没有遇上懂得珍惜它的主人,完全无损千里马的雄厚实力。除非,千里马自暴自弃,荒废自己的好实力。

(谨以此文,写给小虫,写给我自己,写给你。)

笔于:11/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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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的过去

连续十几夜,我躺在床上、怀着睡意,却始终无法如愿地嗑眼休息。

这不仅是肉体的痛苦,更是心灵的折磨,我不是不明白的。

同一座城市,相似的布景;

同一个场所,熟悉的回忆。

回忆仿佛一部褪色的老电影般,在我脑海里不断地放映着,一遍一遍回荡数十回。

即使年代久远,那些画面与台词依然清晰可辨。

每一幕,都是心碎。

我歇斯底里地挣扎着,想要摆脱那些深刻的烙印。

淡忘那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这些年,我早已离开那座城市、那个场所,到另一座美丽的小岛生活。

我重新展开了新生活,且渐渐受到自己与他人的肯定。

我重拾了人生新希望,对未来怀有远大的抱负及理想。

我以为,我已经放下了。

我以为,我已经摆脱了。

我以为,那与我无关了。

但原来,我只是自欺欺人。

后记:有人曾说,谁没有过去?现在的你远比过去重要。

但社会是否接受,成功人士拥有惨不忍睹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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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卒的悲哀

有一个地方,曾经带给我一些美好的回忆,最后却只换来悲伤的经历。

我曾经冲动地想再回去,却始终缺乏勇气。我想,今后我一辈子也不会再回去!

在那个小小的世界里,充斥着许多不同的面孔,各自拥有迥异的性情。

除了三两个好人总是热情友善地款待你,其他人每天都戴着冷漠的面具。

你对他微笑,他视而不见。

你和他聊天,他爱理不理。

你向他搭肩,他骂你神经。

他对你,还有那些他看不起的人根本不屑一顾。即使有好东西吃,而你们明明站在他面前,他也绝不会和你们分享。

就连你身在外头和他打声招呼,他也可以默不作声地冷漠一督,或是刻意在众人面前嘲笑及寒酸你一番,留下你一脸的错愕与尴尬。

更甚的是…………………………………………………………………………………………

唉,没办法,谁叫我只是个无名小卒?(但是现在,不是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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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是的家伙

今年三月,我在槟城某个住宅区内找到了一间房间,以期我在家乡动完手术并回返槟城后可以直接迁入。

对我而言,那是一间还算满意的房间,原打算6月才搬进去住。但是在理大附近租房通常都得遵守一个“规矩”,即在上一届房客住满了一年后,新届顾客必须在5月开始租房。虽然时至两个月的学校假期,许多学生都回返家乡,但他们还是会提早将东西迁入新屋,且必须缴付5月及6月的房租。我那间屋子也一样,所以纵使我未在5月迁入,还是必须缴付房租的。

于是,我在4月回返家乡前,先将5月的房租交给我屋友了。我心想,过后我就可以安心地回家动手术并疗伤了。

但是今天,我拜托屋友(也是我去年的屋友)帮我把某两件物品迁入我房间时,她却告诉我,我的房间目前竟然住着一个男人!这简直是晴天霹雳的坏消息,在我追问之下,她告诉我那个男人是之前住在中房的旧租客(我住的是小房),因为赶毕业论文并没有其他地方住(好烂的藉口),所以继续住在那间屋子。他本来睡在客厅,但我另一位女屋友(也是去年就迁入那间屋子的旧租客)连问我一句都没有,就怂恿他入住我房间。

听了那个女屋友自以为是的劝告后,这个男人也在没有寻求我的同意之下,擅自闯入我的房间并住上好几天了!

当我第一时间知道这件事后,真的非常生气,我觉得自己严重地不被尊重。我马上信息质问那位擅做主张的女屋友(我并不认识那个男人,否则也一定会信息质问他)。女屋友马上向我道歉,但她认为那并不是不尊重我,而是因为她认为那个男人住在客厅不太方便并太委屈他,所以才吩咐他住我房间。

天啊!这是什么歪理?!鼓励他人迁入别人的房间却不愿告诉对方,这又算是什么尊重?

我不想赶尽杀绝,就说那个男人可以暂时入住我房(据他们所言,他实在没地方住),但是他必须缴付一天5令吉的房租(房租一个月是150令吉,一天5令吉是最合理不过的了)。没想到那位女屋友竟然说,她已经和他谈妥,房租一天4令吉,且包括水电费。

天啊!这又是什么歪理?那间房间到底是她的还是我的?为什么她可以自以为是、擅做主张地商讨价钱,却没告知我呢?再者,她凭什么可以超越权限地设定他人的房租费?

后来我想起前几天那位女屋友所传来的信息,她说我不必缴付这个月的水电费,但却必须缴付stramyx费用。我在想,如果我继续被瞒在骨里,她是不是会把那个男人缴付的房租都算在水电费内,一分钱也不还我?

我觉得她欺人太甚,根本不了解什么叫“尊重”,甚至有点侵犯他人人权。我这辈子最恨别人不尊重我!我认为必须捍卫自己的原则,所以很坚持那个男人必须缴付一天5令吉的费用。而我也已经妥协,一天5令吉包括水电费,这算是很便宜他了,更何况是在此种侵犯他人人权的情况之上,还能获得如此待遇!

然后她回复我说已经和那个男人谈妥了,不可以随便由4令吉加至5令吉。

这时候我已是火冒三丈。她根本宾主不分,太岂有此理了!

我回复说:“那个房间是我的,而我认为5令吉比较合理。”

她说:“那么就从明天算起吧!”,也就是说之前8天的费用依旧。

我不想强人所难(虽然她有错在先),但我思考后还是觉得不服,而自己的人权严重被侵犯!所以我回复说:“既然他之前只缴付一天4令吉的费用,我认为有必要知道他将住到几时,过后我再告诉你他明天起应该缴付的费用。”我也问她,他那部分的水电费是依照所住的日子来计算是吗?(千万别告诉我,只住几天的他,水电费却一样囊括整个月哦!若是如此,我怀疑自己一分钱也收不到了!)

我着急地等了许久,直到四小时后,她终于回复我。她说那个男人将从明天起搬去客厅,因为他即将在几天后离开。然后她会把之前8天的房租,平分成两部分,即房租及水电费各算2令吉,如有什么问题再询问她。

我能够说什么呢?继续据理力争,对彼此都没有好处,毕竟以后我们还得同住一个屋檐下。我应允了,但是对她自以为是的行为,实在让我难以接受!

原来尊重,对于某些人而言,不仅是难上加难,更是天方夜谭!

笔于:9/5/2009,12.0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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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调的三餐

4月15日,当手术顺利完成后,我服从医生的命令禁食两天,且以吊葡萄水维持生命。而后的几个星期内,我都必须吃全流质食物。

麦片+牛奶

麦片+牛奶

早餐=麦片+牛奶

这是我过去15天(还有未来不知多少天)的早餐。虽然卖相普通,但味道香甜,营养充足,也是我目前最喜欢的全流质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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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的粿条汤

午餐=变相的粿条汤

(事先声明,其实这只是其中一顿午餐,通常下午我都会吃粥来填饱肚子。)

星期三中午,赴医院复诊后回家的途中,家人突然询问我是否想吃粿条汤?我说想啊,反正医生在一小时前说我可以尝试吃软质食物了(之前只能吃全流质食物)。于是就打包远近驰名的新山水塘路粿条汤回来,让我莫名的兴奋。

回到家中,家人将粿条及鱼丸配料放入搅拌机,大约搅了2分钟后,就马上变相了。

嗯……看起来确实不怎么开胃啦,吃了一口,OMG! 超级无敌咸死人,可以比拟我曾经在槟岛海滩“品尝”的咸海水。归根究底,才发现原来是鱼丸配料的咸味造成的。

不过,为了不枉费家人的苦心,也不想对不起RM5.50的血汗钱,我还是硬着头皮啃下去,勉强吃了3/4的粿条及1/3的鱼丸。

真是个难忘的经历。希望未来不会患上“粿条汤恐惧症”,哈哈!

话说回来,这是我在手术后首度没吃全流质食物,并尝试咀嚼食物,耗尽了一些时间。午餐后,下颚的麻痹及刺痛程度更严重了。

后来我上网查询一些国外网站,发现许多患者在术后4至6星期都进食全流质食物。因为在这期间内任何的咀嚼动作都会影响下颚骨的重塑效果。所以,尽管大马医生说可以吃软质食物,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继续吃流质食物了。

糙米粥+金瓜

糙米粥+金瓜

晚餐=糙米粥+金瓜

这些日子,晚餐都是一碗粥。通常妈妈也会加入一些食物,如金瓜、红萝卜、蔬菜、姜或鱼类,然后搅拌成全流质食物。以上是上星期六的晚餐,糙米和金瓜加起来味道怪怪的,有点苦,吃到一半时没胃口,就到房里取出相机拍摄了。拍完后,还是逼自己吃完了,呵呵!

晚餐对我而言是一项艰巨考验。餐桌上,全家人一起开饭,我眼睁睁地看着家人吃好料,而自己就只能日复一日地吃着全流质、卖相怪怪的粥,的确很考验个人意志力。

记得有一次,家人打包我超爱吃的药材鸡。我一边看着他们吃,差点流口水,然后向家人撒娇说,等我痊愈后一定要买给我吃。哈哈……

各位朋友,看了我的典型三餐后,作何感想呢?如果要求你在4至6星期连续吃全流质食物,你是否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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